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3268 债券简称:本川转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晓俊先生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4949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1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8946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546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 人,代表股份 649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546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1%。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 表决 表决
编码 称 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结果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总表《关于决情 49488360 99.9914% 4240 0.0086% 0 0% 0投资建况设多层其高端互中,
1.00 连产品 通过
中小华南智
股东 645520 99.3475% 4240 0.6525% 0 0% 0造基地的表项目的决情议案》况《关于 总表拟与南 决情 49487620 99.9899% 4980 0.0101% 0 0% 0
京溧水 况经济开其发区管中,
2.00 理委员 通过
中小会签订
股东 644780 99.2336% 4980 0.7664% 0 0% 0投资建的表设协议决情的议况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李淑琴律师、徐静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