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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ST恒宇

保荐代表人姓名:梅宇联系电话:010-595624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司维联系电话:010-5956242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梅宇、赵倪伟、万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询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资料和各项治理制度文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三会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审计(如适用)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注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1)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资料、相关财务报告;访谈相关人员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大额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注招股说明书等相符2)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收入及费用明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注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3)

√(注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4)

√(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5)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

√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4年度,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6.4.1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

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在《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具体如下:“1、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受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环境、2024年度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未明显改善、公司已使

用自有资金投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放缓了项目软硬件设备的采购,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差异。2、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环境、下游客户研发需求未明显改善、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放缓了项目软硬件设备的采购,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项目研发需求进度相匹配,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尽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并及时进行公告;如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需及时进行调整,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注1:内审部于2024年2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并于当月获审计委员会批复。

注2:(1)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2025年12月31

日。(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进度38.62%,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21.02%,未达到计划使用进度。公司在《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注3:2023年度公司受价格调整因素影响,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负值,2024年度公司扭亏为盈,营业收入增长26179.38万元,净利润增长19415.51万元。

注4:业绩增长主要系公司与价格调整相关的主要产品在2023年度已完成调整,2024年度受影响较小,整体实现转盈,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及产品有序推进中,业绩增长具有合理性。

注 5: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披露,新兴装备(002933.SZ)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 24.09%,根据业绩预告净利润中值,晨曦航空( 300581.SZ)、安达维尔( 300719.SZ)及景嘉微

(300474.SZ)净利润较上一年分别下滑 478.85%、88.10%及 372.28%,主要系受防务业务影响、价格调整及部分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所致,公司2024年度受上述因素影响较小,上述因素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度体现,故2024年公司与同行业业绩波动存在较大偏离,但具有合理性。(以下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梅宇司维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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