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证券简称:恒宇信通公告编号:2026-002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
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王舒公先生及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宇信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恒宇”)按照之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减持导致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淄博恒宇减持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本次权益变动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9285000股变动
为39000000股,持有股份比例由65.48%变动为65.00%,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总股本5%的整数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与王舒公先生及淄博恒宇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淄博恒宇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
1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8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与王舒公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淄博恒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度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淄博恒宇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285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5.48%变动为6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饶丹妮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舒公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润橡树湾22号楼1-1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
因淄博恒宇各合伙人资金需求,淄博恒宇因于2026年1月30日至
2026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5000股。本次权
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5.48%变动为6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权益变动过程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恒宇信通股票代码300965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A股 28.5 0.48
合计28.50.4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性质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294.4554.91%3294.4554.91%
饶丹妮其中:无限售条件3294.4554.91%3294.4554.91%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216.003.60%216.003.60%
王舒公其中:无限售条件54.000.90%54.000.90%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62.002.70%162.002.70%
合计持有股份418.056.97%389.556.49%
淄博恒宇其中:无限售条件418.056.97%389.556.49%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主体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是□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是□否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
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与王舒公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淄博恒宇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度的告知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丹妮女士与王舒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恒宇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