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证券简称:恒宇信通公告编号:2025-084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超过1%整数倍暨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董事吴琉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琉滨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
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25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接到股东吴琉滨先生《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吴琉滨先生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琉滨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
权益变动过程吴琉滨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81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1.16%,本次减持股份后,吴琉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8.69%减少至7.53%。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恒宇信通股票代码300965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 69.81 1.16
合计69.811.1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性质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21.318.69%451.57.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2.691.54%22.88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428.627.14%428.627.1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三、减持比例减持股份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来源(%)(万股)
2025年10月
首次公开发
集中竞价交易13日-2025年61.11601%行前股份
11月28日
吴琉滨2025年11月首次公开发
大宗交易24日-2025年50.86601%行前股份
12月1日
合计---120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万股)比例(%)(万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71.59.53451.57.53
吴琉滨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2.882.3822.88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428.627.14428.627.1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
出的有关最低减持价格及最高减持数量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2.持股变动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