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俊清等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神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导科技”)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说明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2、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说明。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