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8证券简称:格林精密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2.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4《独立董事制度》√
2.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9《内部问责制度》√
3.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5.00应选人数5人案》
5.01选举吴宝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吴宝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金耀青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张卫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白国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6.00应选人数3人案》
6.01选举谭立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云昌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孙世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5、6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箱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邮箱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邮箱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国昌、潘志心
电话:0752-3315828
传 真:0752-3315818邮 箱:gcpcdm@bl-green.com通讯地址: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
邮编:516025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8
2、投票简称:格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格
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2.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4《独立董事制度》√
2.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9《内部问责制度》√
3.00《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5.00应选人数5人案》5.01选举吴宝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吴宝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金耀青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张卫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白国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6.00应选人数3人案》
6.01选举谭立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云昌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孙世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