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宁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8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2604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97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4688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8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915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915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64%。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表决分 股数 股数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码 类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股 果(股) (股)
) )《关于变 总表决 13259 99.9934 848 0.0064 0.0002
320 0
更公司注 情况 5521 % 0 % %
册资本、
修订<公司其中,
1.00 章程>并授 通过
中小股 17907 99.9509 848 0.0473 0.0018
权办理工 320 0
东的表 120 % 0 % %商变更登决情况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委派阮芳洋律师、丁紫玉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