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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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目 录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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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6719号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帅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帅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恒帅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帅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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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4页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恒帅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
允反映了恒帅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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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共14页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65.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94.6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162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第3页共14页(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2021至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667.3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02.8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70.18万元,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520.9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73.6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2071.74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71.74万元。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865.6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65.66万元,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35.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398.34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98.3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第4页共14页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分别为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账号:330204016000086390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南部商务区支行(账号:9426007880150000010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70031888),其中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账号:170031888)已不再使用且无下一步使用计划,公司本年度已办理完毕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Hengshuai Industry(Thailand)CO.LTD.,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及保
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Hengshuai(Singapore)PTE.LTD.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9102001040022852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1)
公司宁波江北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10122001042192募集资金专户10717351.91-
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5246490424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2)
宁波市江北支行
合计10717351.91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第5页共14页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302041060000235962募集资金专户15043867.61-
波江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4050078801300001766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1)
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574908747310008募集资金专户3581684.97-
波江北支行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317823募集资金专户323797.22-
公司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317812募集资金专户34092.92-
公司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100000301317834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0SA11443690006322 募集资金专户 - -
限公司
合计18983442.72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
资项目之“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己于2025年7月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农业银行39102001040022852,浦发银行94050078801300001766)的注销手续。
注2: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等手续办理,该公司开立的募投项目专项账户(账号:405246490424)亦同步于2025年12月办理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首次公开
第6页共14页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欣盛路599号,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11日调整至2024年4月11日;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11日调整至2025年4月11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11日调整至2025年4月1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1日调整至2026年
4月11日。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11日调
整至2027年4月11日,以及在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953794.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1415094.26元,共计28368888.98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
第7页共14页报告》(天职业字[2021]23158号)。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9617968.5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74999.98元,共计150892968.53元。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9269号。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4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
第8页共14页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8172.68万元,投资进度为100.63%,已经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1)》,将节余募集资金275.0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4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第9页共14页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第10页共14页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494.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2.8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670.1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承诺投资项目改变项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累计投入金额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额(1)投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2)(3)=(2)/(1)
分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
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否18059.0012000.00137.8712114.56100.952025年12月31日5104.86是否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
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否43538.0025494.62864.9915555.6261.022027年4月11日-3.39不适用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1597.0037494.621002.8627670.1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第11页共14页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1597.0037494.621002.8627670.18——————————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项目仍在持续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第12页共14页附表2
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229.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865.6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865.6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承诺投资项目改变项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累计投入金额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额(1)投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2)(3)=(2)/(1)
分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
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否18059.006059.006058.126058.1299.992025年12月31日5104.86是否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
否20000.0019470.959457.199457.1948.572027年10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基地项目
3.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否7294.006700.001350.351350.3520.152027年12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353.0032229.9516865.6616865.66——————————
第13页共14页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45353.0032229.9516865.6616865.66——————————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结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尚未结项,项目仍在持续投入;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不适用达产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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