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和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26元/股调整为8.28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5400股调整为1216020股。
3、本次拟进行归属的3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对应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6020股。
1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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