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2证券简称:万辰集团公告编号:2026-065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05月25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7534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8
根据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1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17元,即满足授
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1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不含万辰集团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2.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7239.3247万股的6.5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012.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239.3247万股的5.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4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239.3247万股的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59%。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权益数量的比例日股本总额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蔡冬娜10.000.88%0.06%财务总监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571002.9088.53%5.82%(人)
预留120.0010.59%0.70%
合计1132.90100.00%6.5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6、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安排和禁售期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2*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4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2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4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20%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5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5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4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年度
第一个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4年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0亿元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
票(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220.00亿元
2024属期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个归披露前授予)2026年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达到240.00亿元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2025年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220.00亿元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属期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二个归2026年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达到240.00亿元披露后授予)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的子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与其所属子公司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考核结果(S) S>90 90≥S≥60 60>S
归属比例 100% S%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
5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子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时,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4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5.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5、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2024年8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17元/股。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批次)及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2025年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4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调整后)。
7、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97元/股调整为14.57元/股,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57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9、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42元/股调整为13.58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4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15.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占授予时股本总额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权益数量的比例比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蔡冬娜10.000.88%0.06%财务总监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571002.9088.53%5.82%(人)
预留120.0010.59%0.70%
合计1132.90100.00%6.5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2024年8月15日为预留授
8予日(第一批次),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17元/股。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占授予时股本总额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权益数量的比例比例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2077.006.80%0.43%(人)
预留尚未授予部分43.003.80%0.24%
合计120.0010.59%0.6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批次)及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2025年4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4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调整后)。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占授予时股本总额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权益数量的比例比例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2042.003.71%0.23%(人)
合计42.003.71%0.23%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万股作废处理,未来不再授予。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批次)及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14.97元/股,并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4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1.00万股作废处理。
92、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万股。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97元/股调整为14.57元/股。
3、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6.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3.00万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301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0.1023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0.1991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014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57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
4、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由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
10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0466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5466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42元/股调整为
13.58元/股。
根据公司内部工作安排和公司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进行分批次审议归属条件成就,本次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为4.7534万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第二批次)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4.75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件的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1公司未发生前述情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形,满足归属条件。、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情形,满足归属条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件。
11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件的情况说明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本次可归
3(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属的8名激励对象符
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2024年度审计报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告》(众环审字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4(2025)0800017号):之一。其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
考核年度为2024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0为323.29亿元,满足亿元。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批次)归属条件。
(五)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2024年度,本次可归的子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属的8名预留授予激
5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励对象所属的子公司
与其所属子公司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业绩考核均达标,满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足100%归属。
公司与各子公司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部分(第一批次)第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一个归属期(第二批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分数S 90 A 次)7名激励对象个人> 的,考核等级为“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90≥S60 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等≥ 的,考核等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S%;60>S的,
级为“A”,个人层面归考核等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6属比例为100%;1名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
“A” “B”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上达到 或 ,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一年度考核等级为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B”,不能全部归属,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子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比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时,则激励对象对应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股票共计0.0466万股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由公司作废。
根据《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于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12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0466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466万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归属期内为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05月25日
2、归属数量:47534
3、归属人数:8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已获授予的限制激励对象姓名职务本次归属数量予的限制性股票数性股票数量
量的百分比(%)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其他激励对象
81200004753439.61%(人)
注:1、上表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情况;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6年05月25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4.7534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245%
(三)本次归属人数:8人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13(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6)0800003号)。截至2026年5月14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共认购限制性股票311.7534万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17534.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333568.00元,应收认购款共计人民币42336111.72元。
截至2026年5月14日,公司收到34名股权激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2336111.72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贰分)。其中:
计入股本3117534.00元,计入资本公积39218577.72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94216034.00元,股本人民币194216034.00元。
截至2026年5月1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97333568.00元,股本人民币
197333568.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14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股份数量1942160343117534197333568注:1、本次变动数量3117534股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合计新增归属上市股数,其中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新增归属上市297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新增归属上市47534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新增归属上市100000股;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26年5月
15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3117534股,其中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297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
期(第二批次)归属47534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10000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94216034股增加至197333568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农开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福建农开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变动前后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不变,为107321931股,本次变动前合
15计持股比例55.2590%,本次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54.3860%。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为公司作
出的测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800003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6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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