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
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予其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实现与运营团队风险共担,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华程林程家茂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