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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75证券简称:商络电子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意向协议”)仅

系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涉及本次收购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本次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投资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投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作为意向协议,无法预计对公

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4、本次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广州立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立功科技”)的主要股东陈智红、周

立功、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立

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众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立功科技部分股权,并达到控股标的公司的目的。具体收购方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14215521P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成立日期:1999年2月5日

5、法定代表人:陈智红

6、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

电子产品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软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电子产品零售;集成电路设计。

8、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43号第7层

9、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陈智红持股比例为17.32%、周立功持股比例为

15.28%,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29%、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4.59%、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为8.48%、珠海众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08%。

10、关联关系:立功科技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1、经查询,立功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主要股东陈智红、周立功、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珠海众咖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乙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经过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1、交易方案:甲方拟收购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以取得目

标公司的控股权。

2、交易对价: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

交易价格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确定,最终以各方确认并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3、保密:各方应当对本意向协议签署、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本意向协议所

含的交易事宜的进展和结果,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和信息等予以保密。

4、排他期:自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本次交易完成或双方确认终止、根据本

意向协议约定终止的较早日期止,乙方、目标公司及其现有其他股东不得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次交易相类似事项进行接洽、协商或签署任何文件,也不得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或质押、进行重大资产处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或分立作出任何安排。

5、协议终止:本意向协议有下述任一情形时终止:(1)各方协商一致解除

本意向协议;(2)各方就拟议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3)甲方尽调完成后,各方未就拟议交易的最终方案在2025年8月31日前达成一致

的;(4)甲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目标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

件、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意向协议。

6、其他:本投资意向协议系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方、交易条款及双方未约定事项以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四、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立功科技作为一家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协同性,并且在代理产品线和客户群体上与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互补,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专注分销主业的战略规划与布局,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销售规模和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预计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洽商阶段,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文件,不作为股权收购的依据。在后续投资事宜具体实施前,公司将依法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审议、审批程序,能否获得审议、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尚需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方案和细节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尚需对目标公司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等,并需根据尽职调查等结果就最终交易价格、交易资产、交易条件等内容进一步协商洽谈,在意向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基于后续调研与洽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而使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合作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3、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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