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商络电子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号)核准,商络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7942411.3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557588.61元。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11月23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6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11月
24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账户初始存放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备注类型金额南京商络电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活期2025年8月
12590200851022928665.00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存款销户
南京商络电子大华银行(中国)活期2025年7月
10234045389000.00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存款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南京商络电子活期2024年11月有限公司南京雨花6374193551350.00不适用股份有限公司存款销户支行南京恒邦电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活期2025年8月
125910778410922-不适用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存款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南京哈勃信息活期2024年11月有限公司南京雨花637415926-不适用科技有限公司存款销户支行
合计39015.00--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39015.00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商络电
15204.96
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商络电
182.71
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139.24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20.00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55.55
减: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5481.09
减: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1025.37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11.08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15
减:补充流动资金8028.1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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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855.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57.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92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累计投入资进度(3)定可使用状否发生
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入金额益预计效益
更)金额(2)=(2)/(1)态日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
否28665.0028665.0028.9020686.0572.16%2025-06-30不适用不适用否
基地项目【注1】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
否1190.761190.76-1208.08101.45%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
升级项目【注2】【注3】
补充流动资金否9000.009000.00-9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否不适用不适用8028.118028.1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流动资金
合计38855.7638855.768057.0138922.24----------超募资金投向无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相关软件系统测试、调试、上线运行等流程较为复杂,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分具体项目)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月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该项目中智能货架及配套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投入进
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度、安装调试周期有所延长,导致项目实施的整体进度比原计划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7月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26.9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5387.6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自有资金13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383号《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不适用产品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以及该募投项目现有已建成部分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经营所需,部分设施工程后续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故产生节余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5年7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8月1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8028.11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
注1、注2: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说明书的差异系发行费用。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35.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8665.00万元,可用于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的净额为28665.00万元。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59.24万元,可用于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净
额为1190.76万元。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人民币17.32万元,原因系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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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商络电子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商络电子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商络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商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商
络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商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文鲁墨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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