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证券简称:达瑞电子公告编号:2026-032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清平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9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89267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36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260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6657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59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股份2579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7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2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11%;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1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0%;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2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73%;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7%。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8571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4%;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
弃权1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6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49%;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29%;弃权1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1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7%;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4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弃权1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9%;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5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5%。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5%;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洛阳
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玉梅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83709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980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1%;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弃权11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6%;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1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7%。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253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0%;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2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42%;反对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2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8571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9%;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5%;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731%;反对69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2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清平、李东平、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洛阳
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玉梅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83709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980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2%;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弃权10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2%;反对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0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昊、洪锫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