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5月1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关键事项、总体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