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证券简称:达瑞电子公告编号:2025-06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独立董事李军印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 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9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75762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602%(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352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410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410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 410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68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1%;反对64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弃权13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2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258%;反对64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0%;弃权13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69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6%;反对5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 弃权12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9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841%;反对5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35%;弃权12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6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5%;反对6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弃权12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5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491%;反对6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81%;弃权12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4%;反对3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弃权8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452%;反对3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7%;弃权8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0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37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弃权1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90%;反对37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2%;弃权1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8%。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6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3%;反对3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弃权1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4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04%;反对3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78%;弃权1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8%。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8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反对3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弃权13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6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72%;反对3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78%;弃权13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反对3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弃权1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8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44%;反对3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8%;弃权1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37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弃权14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8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93%;反对37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1%;弃权14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6%。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1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40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弃权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2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066%;反对40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9%;弃权8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5%。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695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7%;反对56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 弃权106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021%;反对56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14%;弃权106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5%。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704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6%;反对39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弃权179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32%;反对39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弃权179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0%。 13、审议通过《关于废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69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5%;反对51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弃权18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0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279%;反对51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911%;弃权18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丛启路、张昊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