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9证券简称:华利集团公告编号:2026-002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佳朗路华利集团园区 F栋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聪渊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10260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90%.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10260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690%.
4、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55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0%.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0143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1060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
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83086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68%;反对19400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0%;
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2股份的0.0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0137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反对111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
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四)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选举张聪渊先生、张志邦先生、徐敬宗先生、刘淑绢女士、张秀
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高丽玉女士以及本次股东会选举的独立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聪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4337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28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4987%.
2、选举张志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47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74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6855%.
3、选举徐敬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472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3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67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6588%.
34、选举刘淑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4892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84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7265%.
5、选举张秀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246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341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1.7298%.
(五)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选举郜树智先生、向为平先生、刘述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郜树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5042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99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7881%.
2、选举向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5029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97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7828%.
3、选举刘述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085029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59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4份的92.7827%.
本次换届后,张文馨女士、林以晧先生、张育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陈荣先生、郭明鉴先生、许馨云女士、陈嘉修先生、於贻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馨女士通过耀锦企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俊耀”)及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浤霆”)15%的股份,香港俊耀、中山浤霆分别持有公司81.97%和2.63%的股份;张育维先生通过昇峰企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香港俊耀及中山浤霆15%的股份,香港俊耀、中山浤霆分别持有公司81.97%和2.63%的股份;林以晧先生、陈荣先生、郭明鉴先生、许馨云女士、陈嘉修先生、於贻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馨女士、林以晧先生、张育维先生、陈荣先生、郭明鉴先生、许馨云女士、陈嘉修先生、於贻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文馨女士、林以晧先生、张育维先生、陈荣先生、郭明鉴先生、许馨云女
士、陈嘉修先生、於贻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了田夏洁、丁金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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