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82证券简称:苏文电能公告编号:2026-046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满足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文电能”)
整体战略发展需要,推动微电网、储能及光充站业务发展,公司与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帮数字”)于2026年1月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协议受让万帮数字持有的中石化万帮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万帮”、“合资公司”)30%股权,股权对价以中石化万帮2025年
10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21595476.18元为基础,参考未来盈利能力,经双方
协商确定交易总价为748万元(大写:柒佰肆拾捌万元整)。同日公司与中石化万邦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签署《合资合作协议》以规范后续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中石化万帮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石化万帮30%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与万帮数字于2026年1月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协议受让万帮数字持有的中石化万帮30%股权,股权对价以中石化万帮2025年10月
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21595476.18元为基础,参考未来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交易总价为748万元(大写:柒佰肆拾捌万元整)。
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内部审批程序及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7日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21194627C
6.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惠路39号
7.法定代表人:李宏庆
8.控股股东: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邵丹薇、丁锋
1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
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蓄电池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发电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紧急救援服务;商务代理代
办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主要股东:
序号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万帮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4.9972%
12.万帮数字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帮数字不存在失信
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中石化万帮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D8DXD52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月1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仙尧路1号南京恒生科技园12号楼6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停车场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总资产20917773.3822268468.31
总负债520564.57672992.13
净资产20397208.8121595476.18
应收账款总额474385.74682429.68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10月(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700453.0020200653.35
营业利润529638.261458570.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7208.81119826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1729.42860644.84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转让前: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140070%货币
2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30%货币
合计2000100%
转让后: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140070%货币
2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0%货币
合计2000100%
4、其他
(1)标的公司声明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石化万帮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标的公司不存在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本次交易标的所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受让万帮数字所持中石化万帮30%的股权对价以中石化万
帮2025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21595476.18元为基础,参考未来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总价为748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捌万元整)。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中石化万帮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
2.1股权收购对价
2.1.1各方同意,本次甲方收购乙方所持中石化万帮30%的股权对价以中石
化万帮2025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参考未来盈利能力,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中石化万帮30%的股权,交易总价为748万元(大写:柒佰肆拾捌万元整),甲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条件向乙方按期支付。
2.2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2.2.1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的50%,即
人民币374万元(大写:叁佰柒拾肆万元整)。
2.2.2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剩余50%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374万元(大写:叁佰柒拾肆万元整)。
2.2.3乙方收款账户: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账号:1105****************
2.3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石化万帮的股权比例:
2.3.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石化万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140070
2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0
合计2000100
2.4滚存利益及亏损
2.4.1各方确认,中石化万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后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由股
权变更后的股东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享有。
3、工商变更及费用承担
3.1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
的全部材料,并交由标的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立即将已收取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加算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退还给甲方。
3.2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有关费用(如印花税、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等),由相关
各方依法各自承担。
4、保密
4.1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公开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公众或第三方公告(向其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披露,以及法律规定或任何法定监管机关所要求做出的声明或披露的情况不受此限)。
5、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事件,必须立即书
面通知其他各方,其他各方在接到通知后或者自行发现违约行为或事实后
15日内,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如违约方在15日内仍然没有纠正违约
行为或事实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本协议所称损失,包括并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鉴定费、交通费、检验费、进行相关诉讼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6、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6.1本协议签署后,除非各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出现本协议约定
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6.2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文件。任何对
本协议的变更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或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后变更本协议:
6.3.1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6.3.2本协议签订后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
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协议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6.4如发生下列情形的,协议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但须
向非违约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6.4.1本协议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使协议无法履行;
6.4.2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其他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7、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7.2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该争议应根据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3除有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7.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
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8、其他
8.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使用,效力同等。
8.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
8.2.1标的公司股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书面声明,明确放弃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8.3对于本协议未明确规定,但在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全面实施之前必须予
以解决的事项,各方应遵循本协议所确定的各项原则、本着合作的精神依照公平、合理、妥善的原则另行协商处理。
(二)《合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方式
1.1合资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设立登记,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1.2本次合作系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完成股东变更,乙方受让原乙方所持合资公司
3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保持2000万元不变,双方按
上述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股东权利义务。
1.3双方确认,各自认缴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第一阶段计划增资至6000万元,后续可根据合资公司经营需求,由双方按届时持股比例同步增资,具体增资事宜由股东会另行决议。
2、合作内容
2.1工商业储能投资运营项目。为推动中国石化能源结构调整、绿色低碳转型,
落实“一基两翼三新”战略,双方一致同意,围绕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甲方客户群体中的加油站、工厂及园区开展工商业储能项目合作,合资公司亦可承接乙方微电网开发团队获取的工厂及工业园区项目开发。
2.2共享储能电站投资运营项目。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3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停车场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3.1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治理运营,公司设股东会,由
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7人,其中,甲方提名5名董事,乙方提名2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甲方提名。
3.3按照国资委要求,国有独资、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故合资
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甲方提名,经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1名,副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其余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及聘用由双方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共同商议确定并在章程中明确。
3.5部门岗位设置:合资公司部门岗位设置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经合作双方
共同商议确定并在章程中明确。
4.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权利与义务
4.1.1协议双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自觉接受有关
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4.1.2在协议双方保密条款约束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按照合作
项目的要求向其他方提供相应详细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1.3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如各自组织内部针对合
资合作的相关政策发生改变,并且这种改变会直接或潜在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发生改变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将情况通报另一方。
4.2协议双方承诺
4.2.1协议双方已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方式及期限,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2.2合资公司每年可分配利润按照章程约定的比例用于弥补亏损、股东分配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入持续发展经营中,但每年用于股东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利润总额的20%。
4.2.3协议双方就本次合作相关事项,已依法和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并取得了相关部门同意合作的批准或授权文件。
4.2.4合资公司设立后,工商业储能及共享储能项目应通过资源评估,充分论证
投资收益,实行“一项目一议”制,通过双方另行设立的投资委员会决策,择优进行投资建设。
4.2.5合资公司设立后,工商业储能及共享储能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平
台服务、委托运营及运维服务等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履行采购程序,在各项要求同等或不差于第三方情况下,乙方及其关联方公司拥有优先供应权。
4.2.6甲、乙双方联合开发的微电网及共享储能项目由合资公司承接。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与中石化深度合作实现市场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推动微电网、储能及光充站业务发展。
本次协议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公司不会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股权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石化万帮从事的相关业务,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开发、运营管理、市场竞争等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标的公司需要面临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相关政策导向,积极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苏文电能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协议》;
3、中石化万帮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