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3证券简称:尤安设计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上海优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塔规划”)于2022年
10月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0220,发证时间:2022年10月12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尤安一合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一合”)于2022年12月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
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2650,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4日,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优塔规划、尤安一合相关设计业务已全部纳入母公司管理范围。目前优塔规划、尤安一合的实际经营活动仅限于业务承揽。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优塔规划、尤安一合已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标准。据此,优塔规划、尤安一合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优塔规划、尤安一合仍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优塔规划、尤安一合调整经营业务及相关人员系公司优化业务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综合举措;优塔规划、尤安一合本次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
不涉及补交相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