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董事会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39877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509981.1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922315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286825.19元。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6)00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调整后拟投入调整前拟投入
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注]募集资金序号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基地
145960.0040543.0039620.68
改扩建项目
2锻件产能提升项目14031.009893.009893.00
3补充流动资金21615.0021615.0021615.00
合计81606.0072051.0071128.68注: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确实有效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
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执行上述合同时,公司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内部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财务部按照审批完毕的付款申请及合同约定,开具或者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台账,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定
期按要求审核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提交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
目所使用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5、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建设部门和财务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内、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6、公司将票据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3、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