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82.4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74万元,合计7720.2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39877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509981.1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922315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286825.19元。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6)00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注]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基地
145960.0040543.0039620.68
改扩建项目
2锻件产能提升项目14031.009893.009893.00
3补充流动资金21615.0021615.0021615.00
合计81606.0072051.0071128.68注: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682.4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7.74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共计7720.22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7720.22万元,具体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拟置换金额(万序号项目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元)
入金额(万元)
1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6798.516798.51
2锻件产能提升项目883.97883.97
3补充流动资金--
4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37.7437.74
合计7720.227720.22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82.48万元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74万元,合计7720.22万元。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天衡专字(2026)01088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金沃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沃股份截至2026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1088号);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