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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证券代码:30098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六年五月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杨伟郑立成赵国权叶建阳陈亦霏陆凯时大方蔡卫华邓颖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蔡卫华邓颖叶建阳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健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3987769股

2、发行价格:51.5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720509981.19元

4、募集资金净额:711286825.1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398776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2026年5月26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目录

特别提示..................................................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2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2

四、股权结构情况..............................................2

释义....................................................5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4

第三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5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6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6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7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9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

二、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31

三、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1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2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2

3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3

第七节备查文件..............................................34

一、备查文件...............................................34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34

4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金沃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指行为发行股票《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本上市公告书指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募集说明书指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广发证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

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验资机构发行人律师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指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指《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 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面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W Precision Machinery Co.Lt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代码 300984.SZ股票简称金沃股份法定代表人杨伟

发行前注册资本12326.8602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6月14日上市日期2021年6月18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董事会秘书陈亦霏邮政编码324000

互联网网址 www.qzjianwo.com

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电子邮箱 zqb@qzjianwo.com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2026年3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23268602.00股增加至123478427.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3268602.00元增加至人民币123478427.00元,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修订事项的议案。

2026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5月7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

7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5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2025年11月12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16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110名。前述110名投资者包括28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行人前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2名)、3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7家证券公司和

8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上述110名投资者发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6年4月16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

日(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前,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6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凌霞

2张光伟

3丁志刚

4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UBS AG

6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卢春霖

10陈学赓

11王培

12王彦飞

13董卫国

14汤燕燕

15汤号明

16吴锭平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9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即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1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上述31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及时、足是否有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报价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

158.7310000.00是是企业(有限合伙)

2汤号明51.002100.00是是

3黄泽丰50.002100.00是是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6000.00是是

5李建敏46.382100.00是是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

6骊优选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50.102100.00是是

基金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751.542100.00是是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吴锭平51.164000.00是是

9田万彪49.052100.00是是

51.802500.00

10张光伟49.602600.00是是

46.002700.00

11金三豹50.992100.00是是

12 UBS AG 49.77 2100.00 不适用 是

55.733300.00

13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45.815500.00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4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48.772100.00是是

基金

15汤燕燕50.552300.00是是

10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及时、足是否有

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报价

16凌霞47.662100.00是是

1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2.134400.00不适用是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50.122100.00

18是是

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9.532400.00

19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8.002500.00是是

49.615400.00

2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46.687000.00

53.9410000.00

2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9418000.00不适用是

45.812500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5.813000.00是是

共同成长基金

53.304600.00

2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517700.00是是

49.749200.00

53.342300.00

2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51.543700.00

2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402200.00是是

2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254500.00不适用是

27陈学赓46.162100.00是是

56.343200.00

2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995900.00不适用是

52.9910100.00

58.605500.00

2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6.997300.00不适用是

55.5513900.00

53.062100.00

3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是是

48.31510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50.192100.00

31是是

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7.1325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11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51元/股,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13987769股,募集资金总额720509981.19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名,具体配售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194137099999968.706(有限合伙)

2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8534224999966.426

3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4065232999984.52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98505138999992.556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4137099999968.706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40768720999957.37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60784100999983.846

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5420343999996.536

9张光伟48534224999966.426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1830736999993.576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

1140768720999957.37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4652074510245.206

合计13987769720509981.19-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及深交所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8 日(T 日)。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六)发行数量12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51.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51.00万元(含本数),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5728225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72051.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45.81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3987769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5728225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七)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4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45.81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45.81元/股。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1.5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2.44%。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509981.19元,扣除发行费用

9223156.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286825.19元。

1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上限72051.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情况如下:

费用类型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元)

保荐承销费用7290617.31

会计师费用1000000.00

律师费用754716.98

印花税177821.71

合计9223156.00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9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2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6)00048号),截至2026年5月6日止,广发证券指定的投资者认购资金的缴款专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720509981.19元。

2026年5月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款项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人民币713219363.8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6)00049号),截至2026年5月7日止,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398776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509981.19 元,扣除发行费用9223156.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286825.1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398776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97299056.19元。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以及《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6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 6 号 1 幢 A148 室(自主申报)出资额3002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MACRKMHG1A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经营范围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941370限售期6个月

(2)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3号20层2115室(名义楼层21层)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晶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MAG17L8K7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金

15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485342限售期6个月

(3)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640652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698505限售期6个月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1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70788Q

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经营范围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股数(股)1941370限售期6个月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注册资本53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407687限售期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960784限售期6个月

17(8)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854203限售期6个月

(9)张光伟姓名张光伟性质自然人投资者

身份证号码350102************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获配股数(股)485342限售期6个月

(1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注册资本1762892.5829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经营范围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718307限售期6个月

18(11)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主要经营场所中心407出资额38125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船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经营范围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股数(股)407687限售期6个月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注册地址

厦 A 座 506 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股数(股)1446520限售期6个月

2、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

19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

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张光伟、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均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社保基金产品、公募基金产品或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获配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前述获配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203、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金沃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风险等级是否匹配衢州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限合伙)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

2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张光伟 C4 类普通投资者 是

4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上海永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C5 类普通投资者 是

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经核查,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21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

出承诺: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5、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号)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22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通过向发

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和发行结果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

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

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3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证券代码:30098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2026年5月26日(上市首日)起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4第三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3987769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限售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号(股)

1郑立成境内自然人1607911213.02%12059334

2杨伟境内自然人1263358710.23%9475190

3赵国权境内自然人120593349.77%9044500

4郑小军境内自然人109108248.84%-

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

563805995.17%-(有限合伙)法人

6叶建阳境内自然人57425404.65%43069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7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其他46810933.79%-

资基金境内非国有

8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1034941.70%-

法人

9孙木钗境内自然人15072551.22%-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838341.04%-

合计7338167259.43%34885929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5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郑立成1607911211.70%12059334

2杨伟126335879.19%9475190

3赵国权120593348.77%9044500

4郑小军109108247.94%-

5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805994.64%-

6叶建阳57425404.18%43069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碳中和主题

746810933.4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985051.96%2698505

9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1034941.53%-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607841.43%1960784

合计7524987254.74%39545218

注: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4年末、2025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24年度、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5.12.312024.12.31

2025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0.390.310.350.19

每股净资产8.5510.7312.8411.79

注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期末总股本;

注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当期期末总股本;

注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注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6/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8613.6559887.2159331.56

非流动资产93558.8979271.4469670.99

资产总额162172.54139158.66129002.56

流动负债51355.8034504.8526367.32

非流动负债5438.8413693.9032487.01

负债总额56794.6448198.7558854.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5377.9090959.9070148.22

所有者权益合计105377.9090959.9070148.2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4620.66114645.9198847.57

营业利润5632.133216.124234.45

利润总额5651.403018.694140.50

净利润4819.882613.59377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9.882613.59377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84.572502.971810.0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73.925096.2513857.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58.08-10163.21-6414.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88.383438.55-5895.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55-1638.271596.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4.372009.823648.09

(四)主要财务指标

27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流动比率1.341.742.25

速动比率0.710.951.32

资产负债率(合并)35.02%34.64%45.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164.324.41

存货周转率(次/年)3.443.71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400.34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0.400.46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4%3.74%5.4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9002.56万元、

139158.66万元和162172.54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资产总额

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持续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有所增长。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5.68%、96.85%和95.0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组成,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0.99%、94.39%和91.28%。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募投项目逐渐投入,非流动资产总额逐年增加。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8854.33万元、48198.75万元及56794.64万元。2024年,受公司发行的可转债陆续转股影响,

公司负债总额下降,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上升,2025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负债总额有所增长,流动负债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55%、91.63%和93.50%。

2、偿债能力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62%、

2834.64%和35.02%,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5、1.74和1.34,速动比率分别为1.32、

0.95和0.71,随着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3、盈利能力分析

202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8847.57万元、114645.91万元和

124620.66万元,存在一定波动。汽车行业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重达70%,受整车市场和车后市场发展的影响;除汽车行业外,公司轴承套圈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工程机械、冶金等各行各业,主要受整体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70.78万元、2613.59万元和4819.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有所波动,主要系受到市场需求短暂下行后恢复上升、偶发性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公司加大研发

投入、新增管理人员等因素影响。2025年度,随着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公司归母净利润已触底反弹,较上年同期上升84.4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3987769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资产结构将更加合理,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展开,与公司主营业

29务高度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轴承套圈及锻件产能将扩大,智能制造水平

及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有利于公司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增加公司资产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30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保荐代表人:杨玉国、李姝

项目协办人:江懿涵

项目组成员:徐佳榆、谢晓雯、袁海峰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二、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赵琰、叶雨宁

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办公楼一座12楼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三、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郭澳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林、王福丽、管恒鑫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31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广发证券已指派杨玉国、李姝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杨玉国,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横店影视、快克股份、百子尖、和佳股份、棒杰股份等 IPO项目,龙净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连云港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佳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长电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西安饮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姝,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

曾负责或参与健信超导、泽生科技、盛立科技、托普云农联席主承销等 IPO 项目,荣晟环保可转债、金达威可转债、通达电气可转债、城发环境吸并重组、光库科技上市公司收购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广发证券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

32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3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和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上市申请书;

(七)保荐协议;

(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九)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电话:86-0570-3376108

传真:86-0570-3376108

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以下无正文)3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35(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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