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彦明)
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王彦明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人担任的独立董事任职已于2025年12月16日任期届满,离任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人委托现任独立董事张永锋先生代为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彦明,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学博士。
1993年1月至今在吉林大学就职,历任法学院助教、法学院讲师、法学院副教授、硕
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8月至今兼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0月至今,任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21年5月,任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出席股独立董事缺席董事会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东(大)姓名次数自参加董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会次数事会会议王彦明1010000否3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审查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审议内容会议审议意见
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议案提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2月17日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会议审议。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议案提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月9日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次会议审议。
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议案提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8月13日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会议审议。
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议案提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
11月1日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次会议审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薪酬奖励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的职能。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详见下表:
委员会名召开会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及审议结果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称议次数1.审议《关于公司202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董事会薪4月9日直接提交公司第二届董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酬与考核2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于委员会议。内容涉及委员的议案,相关委员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11月26日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决,直接提交公司第二届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审议;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于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容涉及委员的议案,相关委员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规定回避表决。
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3月7日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议案》。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董事会提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311月26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名委员会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选人的议案》;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换届选举暨提名王秀珍《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12月5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案》。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
及其他工作时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本人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5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的热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认真执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2025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内容、交易定价原则、定价公允性等内容进行了独立判断,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1月26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1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70%,成交总金额为
21569428.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数量、实施期限、资金来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2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2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4%,成交总金额为
50002298.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数量、实施期限、资金来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任职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5年任职期内,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2025年任职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2025年任职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最后,衷心地感谢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衷心希望公司未来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独立董事:王彦明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