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1403.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710.3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9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E10068《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061.8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57.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539.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85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689.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实收金额614033000.00
减:支付发行费7103773.5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6929226.4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571742.43
其中:2024年投入项目金额140617998.19
1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净额5042050.9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399534.94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86899534.94
现金管理余额185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严格按照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8002000001980078085762855.17活期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
中国银行惠州龙门支行70297782973463012.81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502140100100113953276542.84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502140100100113830797124.12活期
合计86899534.9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募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
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0539.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1850.00万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8689.95万元已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公司实施“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志特”)作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划至其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对江门志特形成
23478.69万元债权。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未来经营发
展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形成的23478.69万元及相关利息2300万元的债权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江门志特增资。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3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1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7652.10万元少于原计
划募集资金107840.1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其中的5652.10万元用于投入“江门志特年产铝合金模板90万平方米项目”。其中的“江门志特年产铝合金模板90万平方米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26528.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265.54万元,预备费813.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449.2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380.83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52.10万元,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已于202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7886.43万元、5128.69万元,达到预期效益。截至2021年底,“江门志特年产铝合金模板90万平方米项目”已投入形成固定资产36069.2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10102.20万元,机器设备1465.84万元,租赁铝模板资产24252.38万元,与原
计划投资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以自筹资金投入时,对工程建筑的后续装修、机器设备的采购进行了更具性价比的资金规划,不影响项目的整体实施。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志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60692.9214061.80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50657.17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48%截止期项目可是否已募集资金截止期末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是否达行性是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1累计投入进度(3)定可使用状期实现到预计否发生目(含部总额()投入金额
总额金额(2)=(2)/态日期的效益效益重大变分变更)
(1)化承诺投资项目不适用不适用否
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否23478.6923478.693911.4715153.6464.54%2025年11月2025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是19924.619924.612393.558211.0482.73%
2026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装配式产业园项目是010000.007756.789994.6999.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17289.6217289.62017297.80100.0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692.9260692.9214061.8050657.17—————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0692.9260692.9214061.8050657.1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不适用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不适用况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环翠东路北侧、翠山二路西侧3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地块。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适用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况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66.4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4.9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66.49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3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不适用原因
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0539.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1850.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活期存款为8689.95万元已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其他情况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形成的23478.69万元及相关利息2300万元的债权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增资。(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猛周燕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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