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179 号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179号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志特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证报告第1页(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志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志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志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志特新材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庆祥(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振华
中国·上海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鉴证报告第2页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1403.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710.3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9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E10068《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061.8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57.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539.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85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689.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详见下表列示: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实收金额614033000.00
减:支付发行费7103773.5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6929226.4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6571742.43
其中:2024年投入项目金额140617998.19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净额5042050.96
专项报告第1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399534.94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86899534.94
现金管理余额185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严格按照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元)备注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002000001980078085762855.17活期
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
中国银行惠州龙门支行70297782973463012.81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502140100100113953276542.84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502140100100113830797124.12活期
合计86899534.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2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募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公司实施“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志特”)作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划至其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对江门志特形成23478.69万元债权。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
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形成的23478.69万元及相关利息2300万元的债权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江门志特增资。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第3页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专项报告第4页附表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60692.9214061.80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50657.17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48%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可行性是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是否达到
(%)发生重大变化
金投向(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3)=(2)/(1)承诺投资项目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否23478.6923478.693911.4715153.6464.54%2025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期)建设项目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是19924.619924.612393.558211.0482.73%2025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期)建设项目
装配式产业园项目是010000.007756.789994.6999.95%2026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17289.6217289.62017297.80100.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692.9260692.9214061.8050657.17—————
60692.9260692.9214061.8050657.17
合计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报告期内,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装配式产业园项目仍在建设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产生效益。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对照表第1页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不适用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环翠东路北侧、翠山二路西侧3号地块。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地点变更情况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66.4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4.9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投入及置换情况
11566.49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3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不适用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0539.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1850.00万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为8689.95万元已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资产负债结构,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形成的23478.69万元及相关利息2300万元的债权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增资。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对照表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