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6证券简称:志特新材公告编号:2026-00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147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47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67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志特”)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子公司江门志特的担保额度剩余2500万元,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500万元调剂至江门志特使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5773.9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02%。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