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6证券简称:志特新材公告编号:2026-025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报告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8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并
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执行和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2025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计入权益期末投资金本期公允报告期报告期衍生品投资初始投期初的累计公期末额占公司报价值变动内购入内售出类型资金额金额允价值变金额告期末净资损益金额金额动产比例螺纹钢00000000
远期结售汇003.310579.59579.5900
合计003.310579.59579.5900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交割实际收益为3.31万元。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风险整体可控。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仍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海南志特可能面临被强行平仓而需要及时补充保证金,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性较高,可能会产生由
于内控体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存在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
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致使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错失最佳交易时间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关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
作失误、系统等原因导致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障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组织建立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将其作为管理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下设具有丰富期货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相关交易事项,公司将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风控理念的培训。
(三)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公司将仅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和资金额度。
(五)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日常定期进行维护,并配备多条交易通道。提前准备好发生各种异常故障时所采取的处理措施,以便在故障发生时,可以及时处理。
(六)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交易
未超过审批额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