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编辑、副总经理、副总编辑、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权责利对等,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效
益升、薪酬升,效益降、薪酬降;坚持分类差异施策,建立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分工相应的差异化薪酬确定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形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薪酬差距。
第二章管理与执行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和
考核管理的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确定的具体实施。
1第三章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按月平均发放,除此
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兼任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对应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所兼任的董事职务不再另计薪酬。
第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中不高于基本年薪
部分按月预发,总体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发放。
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考核情况计算董事津贴或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参照相关办法扣减和发放薪酬。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公司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奖励薪酬,适当情况下可以发起追索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及其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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