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证券简称:蕾奥规划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鹏盛 A审字[2026]00120号”
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31746.9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03623.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4962211.5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37519458.8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962211.58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长远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095953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266729股后的股本209692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2096928.05元(含税),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第1页共3页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事宜。
三、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2096928.05
现金分红总额-8113482.10(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1746.98-45314753.0044057644.78
研发投入35127211.6945309469.9553275298.87
营业收入316855150.93318794565.41482823784.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24962211.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37519458.84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210410.1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091546.2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0210410.15
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133711980.5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1.95%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第2页共3页备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标计算包含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数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210410.1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