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证券简称:蕾奥规划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 A 塔 8 楼会议室
4、会议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22872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900%(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266729股,下同)。其中:
第1页共7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8440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90%;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8466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1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4713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0%。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8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4695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2%。
(3)出席和列席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8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7%;反对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
权518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9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42%;反对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1%;弃权518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第2页共7页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6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7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
权525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117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06%;反对7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525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6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1%;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弃
权527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7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06%;反对6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6%;弃权527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6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反对7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
权523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83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47%;反对7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弃权523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6%。
第3页共7页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88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2%;反对6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
权523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203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83%;反对6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弃权523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83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8%;反对7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弃
权5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9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50%;反对7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7%;弃权5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83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8%;反对7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弃
权5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9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50%;反对7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7%;弃权5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
第4页共7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6511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13%;反对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9%;弃
权5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6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46%;反对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1%;弃权5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3%。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王富海及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宏军、朱旭辉、金铖、牛慧恩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32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27%;反对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
权523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4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03%;反对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1%;弃权523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59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1%;反对7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
权5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第5页共7页份总数的0.42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006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44%;反对7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4%;弃权5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61%。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林竞思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777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3%;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
权5208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19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08%;反对7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5%;弃权5208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61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7%;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弃
权5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1026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81%;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4%;弃权5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6%。
第6页共7页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林竞思回避表决。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在海、何嘉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