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证券简称:蕾奥规划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095953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266729股后的股本209692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0.10元(含税),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096928.05元(含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096928.05元÷210959534股*10股
=0.09939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099399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第1页共4页1、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266729股后的股本209692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为2025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股份1266729股后的股本209692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第2页共4页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6672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减持意向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096928.05元÷210959534股*10股
第3页共4页=0.09939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099399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应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 A塔 8楼
咨询联系人:黄文超
咨询电话:0755-2396521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