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0号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飞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同飞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飞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同飞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1页共9页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同飞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飞股份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2页共9页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50元,共计募集资金1111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2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2855.6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承销和保荐费用94.34万元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320.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4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9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9月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
30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三河041000062930017648246600.00-已注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10066093588548255.66-已注销
限公司三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101388081812--已注销
限公司三河支行
廊坊银行股份有6011420200000009708000.00-已注销
第3页共9页2025年9月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
30日余额
限公司三河支行
合计102855.66-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414.79万元,系以自筹资金预付尚未完成置换的承销和保荐费用94.34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
其他发行费用2320.45万元(不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承诺投资金额466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41423.72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5176.2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8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8020.84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20.84万元;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23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3068.33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768.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3540.8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4876.06万元,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
1335.19万元。上述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均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
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承诺项目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利用募集资
第4页共9页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318.8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827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其效益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无法单独核算直接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主要系该项目完工并达产后,因市场竞争较项目规划时期更为激烈,部分产品毛利率下滑及期间费用上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5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15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8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7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第5页共9页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7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3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974.50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4年,公司完成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和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
注销手续,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10.9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节余5985.40万元,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第6页共9页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440.8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7388.9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34226.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22年:39577.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3年:17009.26
2024年:6575.70
2025年: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实际投资金额与序承诺投资实际投资项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期(或截止日项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号项目目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目完工程度)金额的差额精密智能精密智能温
1温度控制度控制设备46600.0046600.0041423.7246600.0046600.0041423.72-5176.282022年12月
设备项目项目补充流动补充流动资
28000.008000.008020.848000.008000.008020.8420.84不适用
资金项目金项目储能热管理
3超募资金系统项目32300.0032300.0033068.3332300.0032300.0033068.33768.332024年10月
[注]永久补充流
4超募资金动资金项目13540.8713540.8714876.0613540.8713540.8714876.061335.19不适用
[注]
合计100440.87100440.8797388.95100440.87100440.8797388.95-3051.92-第7页共9页[注]根据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7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300.00万元投入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13540.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335.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8页共9页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投资项目截止日是否达到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2025年1-9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月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
1[注1]9129.003306.838103.863703.274469.1419881.94否[注2]
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未承诺)
3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注1]18500.00不适用不适用1715.174654.706369.87不适用[注3]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未承诺)不适用(未承诺)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的期间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第一个会计年度至截止日。由于公司产品需满足不同客户各自的个性化需求,不同产品在产品形态和构造、产品配置等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公司投入的人力、物力等具有显著差异,简单以“台”作为度量单位,无法较准确反映公司各类产品、同类产品内部差异对资源消耗差异的影响。以工时测算的产能利用率(按照投资项目的安装调试人员的实际工时/理论工时计算)作为参考,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20.93%,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的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21.30%,累计产能利用率超过100%主要系公司生产人员工作较为饱和,安装调试人员加班所致[注2]承诺效益为达产年承诺效益,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于2022年12月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成投产后预计第三年实现达产。截止到2025年9月末,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六(三)之说明[注3]承诺效益为达产年承诺效益,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于2024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成投产后预计第三年实现达产。截止到2025年9月末,本项目尚未达到达产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