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证券简称:同飞股份公告编号:2026-06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崔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崔玉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将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九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1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崔玉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三河市支行;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7年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部部长助理;2017年至今,历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助理、总经办主任、职工代表董事;2019年至2023年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经
办主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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