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证券简称:同飞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17057915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1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903184.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237975.2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9791293.3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237975.21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以截至目前总股本17057915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289575.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2%。其中:(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11583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月实施完毕);(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5289575.0084699440.00842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2903184.27153427727.02182375236.60
净利润(元)
2研发投入(元)122387177.0398680920.1288782232.54
营业收入(元)2867483348.022160074424.381845133641.6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96237975.2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99791293.36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54229015.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6235382.6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54229015.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9850329.69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51%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于2026年1月实施完毕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分红34115830.00元以及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51173745.00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254229015.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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