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证券简称:同飞股份公告编号:2025-04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杨丹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丹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6年8月10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丹江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丹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杨丹江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相关承诺。
杨丹江先生辞任财务总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杨丹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杨丹江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高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1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宇先生具备相
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2附件:
高宇先生简历
高宇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至1996年历任三河市机械厂会计员、主管会计、财务科科长;1996年至2000年任三河市鑫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01年至2017年历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总监、
运营总监、董事;2017年9月至2022年10月,历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2025年6月,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1%,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36%,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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