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4证券简称:久祺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85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90 元,共计募集资金57786.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71.68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4560.36万元,已预付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41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5.2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760.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1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760.7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0271.3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66.18
项目投入 C1 4207.30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6.4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4478.6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32.60
尚未赎回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E 5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F 349.0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G 5898.61
应结余募集资金 I=A-D1+D2-E-F-G 1567.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J 1567.18
差异 K=I-J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125.67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2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武林支行、于2021年7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
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5月10日与金玖(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3月15日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
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661600130005525933137506.07活期存款
司杭州武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661600130005544657118919.40活期存款
司杭州武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203298000788061887867.36活期存款
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4016000029168664728.32活期存款
司德清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401600003416631984971.43活期存款
司德清支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
1200660210130010520881477761.71活期存款
营业部
3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合计15671754.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超过授权期之外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予以追认,并经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为
10500.00万元,本期实际收到投资收益32.00万元。截至期末尚有500.00万
元未赎回,具体如下:
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方产品类型投资金额起息日到期日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理财产品500.002025/11/62026/2/4
小计500.00
3.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9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产品研发设计、产品试制与产品检测,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增加在优势领域的产品储备,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的实施主要是建立覆盖设计、采购、生产、物流、销售
的全部业务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的供应链管理平台,通过打造具备全面集成特性的管理系统,大力优化并构建更精益、更有效的公司业务流程,提高公司业务处理能力,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10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
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及
将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金玖(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
5募集资金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募集资金投车智能制造项目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
资项目名称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42898.72万元[注]
投资总额25389.69万元
11100.00万元[注]
募集资金投17000.00万元
25389.69万元
资金额8389.69万元
本公司金玖(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主体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敏捷东路与华康区城北高新园秋北区块道交口实施地点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路1117号
[注]变更后投资总额包含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详见本报告三(一)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之说明。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6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760.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84.3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389.6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827.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0.02%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计效益部分变更)总额(1)(2)(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年产100万辆成人
是25389.69是,已变更自行车项目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否10382.0110382.0169.109055.0887.222024年6月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否供应链体系升级项
否4397.984397.981.112983.5567.842024年6月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否目年产160万辆自行
车、童车及40万辆
是8389.69438.248704.37103.752023年4月298.23否[注1]否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
7年产100万辆自行
车及100万辆电动
是17000.003698.8513735.6080.802025年6月-2249.82否[注2]否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承诺投资项目
-50169.6850169.684207.3044478.60---1951.59--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9.00349.00177.00349.00100.00
其他超募资金242.11242.1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91.11591.11177.00349.00
合计-50760.7950760.794384.3044827.60----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2月26日。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及“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8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
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分别为拟购置的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高新园秋北区块(简称“高新园秋北区块”)和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工厂原有场地(简称“德清久胜原有场地”),但鉴于高新园秋北区块用地短时间无法落实,且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原有场地有限,无法全面实施公司原募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积极把握海外自行车市场需求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以快速扩大公司各类自行车品类的生产规模,从而取得市场先发优势,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合资方式实施“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有利于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类自行车特别是电动助力车的产能;通过实施“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提升自动化、数字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1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94%。
9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将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
1117号增加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将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所在地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1117号增加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515.9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5.0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1010.93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方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超过授权期之外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予以追认。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02024年6月17日,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6月27日,公司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25.67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25.67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1567.18万元,其中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附件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注1]“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尚未达产[注2]“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6月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尚未完整运行一年,尚未达产
11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变更后的项目变更后的项对应的本年度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实现的效可行性是否发目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预计效益
(1)(2)(3)=(2)/(1)日期益生重大变化年产160万辆自
行车、童车及40
万辆电动助力8389.69438.248704.37103.752023年4月298.23否[注1]否车数字化技术年产100万辆成人改造项目自行车项目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
17000.003698.8513735.6080.802025年6月-2249.82否[注2]否
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25389.694137.0922439.97---1951.59--
变更原因:见附件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将“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变更为“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
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和“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12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对应的本年度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实现的效可行性是否发目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预计效益
(1)(2)(3)=(2)/(1)日期益生重大变化
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2月26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及“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8月1日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年产160万辆自行车、童车及40万辆电动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规模效应未完全体现,尚未达产[注2]“年产100万辆自行车及100万辆电动助力车智能制造项目”于2025年6月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尚未完整运行一年,尚未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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