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证券简称:奇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4757425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56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7467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各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
反对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43%;反对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1%;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6%。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9%;
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98%;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86%;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6%。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
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23%;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提案4.00《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7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
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60%;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3%。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3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
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41%;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86%;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3%。
提案6.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4%。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2%。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40%。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79%。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81%。
提案7.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0%。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7%。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43%。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69%。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69%。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李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