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证券简称:奇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工具: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生产经营或业务实际相关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业务。
交易场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生产经营或业务实际相关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四)授权
为顺利开展上述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是为了
有效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三)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
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
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风险;
(五)其它风险: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
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成立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专项小组,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
(三)针对外汇套期保值所产生的风险,公司已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撑本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