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证券简称:奇德新材公告编号:2025-11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4761245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6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7467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8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72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581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1%;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8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51%;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杨小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