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证券简称:奇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精
密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邦塑”“目标公司”)进行处置,拟将所持有中山邦塑全部股权以人民币3458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捌万元整)的价格出售给李忠家、
李柏霖(以下简称“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山邦塑股权,中山邦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处置事项概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资源向更高价值业务板块集中,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458.00万元出售中山邦塑100%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山邦塑的股权,中山邦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处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忠家、李柏霖
住所:中国台湾
李忠家、李柏霖均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李忠家、李柏霖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924816098
3、成立时间:2009年08月18日
4、经营期限:2009年0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陈云峰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同兴东路12号首层之一
8、注册资本:1000万元
9、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塑胶制品、塑料色母、塑胶粒、改性塑
料、模具、婴儿童车、塑胶零件、儿童用品、汽车座椅、家用电器、无纺布、熔喷布、
护目镜、体温计、普通劳动防护用品;以上产品包装、仓储、装卸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产品质量检测;货运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产品质量检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山邦塑100%股权
11、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万元)(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219.1610090.67
负债总额754.965239.45
净资产1464.204851.23
2025年度(万元)2024年度(万元)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1695.428429.52
净利润170.52-483.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9.36-39.93
12、交易标的的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100%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中山邦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中山邦塑与上市公司有存在经营性往来将按原交易约定进行结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依据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XYZH/2026GZAA3B0023《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指2025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策评报字[2026]ZS第
0007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标的股权的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458.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李忠家、李柏霖
目标公司: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1、双方同意,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458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捌万元整)。
2、因股权转让行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也应做相应的变动。
乙方应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相应修改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
3、自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乙
方取得股东身份。
4、收款方式为现金出售,办理工商变更前3日内受让方支付人民币1770.00万元
(大写:壹仟柒佰柒拾万元整)到共管账户,工商变更当日转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工商变更完成后30天内支付尾款。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受让方自有资金。
六、本次处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处置全资子公司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与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核心业务和实施战略布局。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中山邦塑100%股权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资源向更高价值业务板块集中,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山邦塑股权,中山邦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其他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有同受让方达成意向。但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的审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收取股权转让款等关键手续的落地,项目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