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证券简称:普联软件公告编号:2025-049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实施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52574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00000股后的200625749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93862.3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80250299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数据为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093862.35元
/202525749股×10=1.485927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592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转增股为每10股转增3.962473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1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
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52574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900000股后的200625749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93862.3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80250299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数据为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股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00000股后的200625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25257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277604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25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184蔺国强
203*****591蔺国强
302*****016王虎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5年5
3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1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资本公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积金转股数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量(股)
(股)(%)(股)(%)
一、限售条件流
3277942816.19131117714589119916.23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6974632183.816713852823688484983.77
流通股
三、总股本202525749100.0080250299282776048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82776048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0.4288元。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52574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00000股后的200625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93862.3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093862.35元/202525749股×10=1.485927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592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转增股为每10股转增3.962473股。
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
4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虎、蔺国强、冯学伟、张廷兵、石连山、聂
玉涛、李燕冬、相洪伟、任炳章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789 号 B 座 20 层 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庆超
咨询电话:0531-88897389
传真电话:0531-88897389
十、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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