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证券简称:欢乐家公告编号:2025-042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就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
20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再对单笔融资授信以及上述担保事项逐笔另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和 2025 年 4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欢乐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2500000081760号”《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ZH2500000081760 号”1《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武汉欢乐家向民生银行申请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被担保方最2025年度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前担保方近一期对被担保本次担保后是否前,被担后,被担已使用的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2025年3方已审议剩余可用担关联保方的担保方的担2025年度例月31日)资的担保总保额度担保保余额保余额担保额度产负债率额度武汉欢乐
公司100%59.98%9212.409212.400.0030000.0025000.00否家
注:因本次担保对应的授信尚未实际发生,因此本次担保前及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10月9日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福星街9号法定代表人曾繁尊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从事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饮料(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茶饮料类、其它饮料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经营范围工具等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经审计)
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7147.4034959.50(人民币/万元)负债总额22281.4721459.1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174.5019329.61
银行贷款总额12217.2111517.12
2净资产14865.9313500.32
2025年1-3月2024年1-12月(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12710.6948001.78
利润总额1827.101678.96
净利润1365.611279.27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甲方):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三)债务人: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9日。
(六)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七)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八)保证范围: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被担保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3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975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51%,实际担保余额为24769.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