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证券简称:宁波方正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永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3人,代表股份
7018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6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6776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4246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2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3%;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
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3股份总数的89.330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310%;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9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4%;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0%;弃
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
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
4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39%;反对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10%;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方永杰、王亚萍、宁波
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张亚鑫、林泽昕
3、律师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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