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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3 00:00 查看全文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方正

股票代码:300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方永杰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亚萍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9-23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签署日期:2026年2月13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方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方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附表...................................................19

3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宁波方正指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方永杰、王亚萍、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宁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1指方永杰信息披露义务人2指王亚萍

兴工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3指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金玘木、信息披露义务人4指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2.05%本次权益变动指

减少至50.00%的权益变动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方永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方永杰男中国宁波否

2、王亚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王亚萍女中国宁波否

3、兴工控股

公司名称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2823G68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26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方永杰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7日经营期限201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5月26日

主要股东方永杰持有55.00%股份,王亚萍持有45.00%股份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26号(自主申报)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经营范围化学品);数控机床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金玘木

公司名称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G5NQXM

5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9-2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永杰出资额32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经营期限2017年12月07日至2052年12月06日

王亚萍出资62.81%,方永杰出资1.00%,其余40名自然人合计出资主要合伙人

36.19%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9-23室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范围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3、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1、兴工控股

有无境外永久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留权

法定代表人、

方永杰执行董事、经男中国宁波无理王亚萍监事女中国宁波无

2、金玘木

有无境外永久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留权方永杰执行事务合伙人男中国宁波无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永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36.75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5.58%;兴工控股持有公司241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61%,方永杰先生持有兴工控股55%的股权;金玘木持有公司8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12%,方永杰先生持有金玘木1%的出资份额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6王亚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748.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兴

工控股持有公司241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61%,王亚萍女士持有兴工控股

45%的股权;金玘木持有公司8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12%,王亚萍女士持

有金玘木62.81%的出资份额。

方永杰与王亚萍为夫妻关系,方永杰与王亚萍合计控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互为一致行动关系,详见下图: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宁波方正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宁波方正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方永杰先生、兴工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0750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工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2535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方永杰先生、兴工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2023年4月,方永杰先生、王亚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工控股、金玘木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400000股,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由67.11%被动减少至52.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6日,方永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8200股,增持后方永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838200股,占总股本比例由52.05%变动至52.37%。兴工控股于2026年

1月14日至2026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3253500股,减持后兴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584700股,占总股本比例由52.37%下降至50.00%,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方永杰先生增持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相关增持计划已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6日,方永杰先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8200股,增持后方永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亚萍女士、兴工控股、金玘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52.05%变动至52.37%。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占公司剔除股东名增持增持均价增持数量回购股份数增持期间总股本

称方式(元/股)(股)量后的总股比例本比例

集中2024年6月25日22.821748000.13%0.13%方永杰

竞价2024年6月26日22.902634000.19%0.19%

合计4382000.32%0.32%

9注:1、上表中以增持计划完成公告日(2024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868000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136301230股为计算依据;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兴工控股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兴工控股相关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兴工控股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53500股,减持后方永杰先生、兴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亚萍女士、金玘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52.37%下降至50.00%。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占公司剔除股东名减持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回购股份数减持期间总股本

称方式(元/股)(股)量后的总股比例本比例

大宗2026年1月14日19.279279000.68%0.68%交易

集中2026年1月19日23.895400000.39%0.40%竞价集中

兴工2026年1月20日23.874000000.29%0.29%竞价

控股大宗2026年1月20日21.654304000.31%0.32%交易

集中2026年1月21日24.324182000.30%0.31%竞价

大宗2026年2月12日21.605370000.39%0.40%交易

合计32535002.37%2.40%

注:1、上表中以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公司回购股份数量132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135842230股为计算依据;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总占公司总占公司剔

股数(股)股数(股)股本比例股本比例除回购股

10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415000017.61%2089650015.23%15.38%

兴工控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2089650015.23%15.38%

有限售条件股份2415000017.61%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2136750015.58%2180570015.90%16.05%

方永杰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54514253.97%4.01%

有限售条件股份2136750015.58%1635427511.92%12.04%

合计持有股份1748250012.75%1748250012.75%12.87%

王亚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43706253.19%3.22%

有限售条件股份1748250012.75%131118759.56%9.65%

合计持有股份84000006.12%84000006.12%6.18%

金玘木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84000006.12%6.18%

有限售条件股份84000006.12%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7140000052.05%6858470050.00%50.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3911855028.52%28.80%

有限售条件股份7140000052.05%2946615021.48%21.69%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事项为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份情况,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日(2023年4月11日)持股情况填写,当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无回购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情况,根据此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持股情况填写,

当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32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35842230股。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354275股,为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51425股,合计

1121805700股,其中质押股份7500000股;王亚萍女士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13111875股,为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70625股,合计

17482500股,其中质押股份7500000股;除此之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

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为宁波方正董事长、总经理。

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永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80.57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5.90%(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6.05%);兴工控股持有公司2089.6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2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5.38%),方永杰先生持有兴工控股55%的股权;金玘木持有公司840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6.12%(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6.18%),方永杰先生持有金玘木1%的出资份额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

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方永杰先生目前兼任宁海县兴方电子厂负责人、兴工控股执行董事兼经理、

金玘木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方正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

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模具研发中心德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宁

波国药鼎言方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

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财务负

责人、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金玘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财

务负责人、浙江创极星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宁海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方永杰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123、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2025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决定对方永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2025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方永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除此之外,最近3年方永杰先生不存在其他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亚萍女士为公司董事。

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亚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748.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2.87%);兴工控股持有公司2089.6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2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5.38%),王亚萍女士持有兴工控股45%的股权;金玘木持有公司840万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6.12%(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6.18%),王亚萍女士持有金玘木62.81%的出资份额。

2、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

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王亚萍女士目前兼任宁波普曼恩斯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兴工控

股监事、沈阳方正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亚萍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13最近3年王亚萍女士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4、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亚萍女士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1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5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6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方永杰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亚萍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18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宁波方正汽车模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宁波方正股票代码300998浙江省宁波市宁海方永杰

县******浙江省宁波市宁海王亚萍

县******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宁波兴工方正控股称册地址县桃源街道新园一有限公司路26号宁波金玘木股权投浙江省宁波市大榭资管理合伙企业(有开发区永丰路128号限合伙)39幢109-2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增加□减少?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比例发变化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7140000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2.05%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数量:28153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变动比例:2.05%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68584700股

变动比例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

持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50.49%

19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6年2月12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时间及方式

是?否□不适用□是否已充分披露资公司已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来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方永杰先生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否拟于未来12个月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内继续增持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否□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行为外,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公司股票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情况,根据此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持股情况填写,当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32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35842230股。

(以下无正文)

20(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方永杰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亚萍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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