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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98证券简称:宁波方正公告编号:2025-083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方正”)拟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高新投”)购买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或“标的公司”)20.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方正90.03%的股权。

2、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存在亏损情形,若未来持续存在行业竞争加

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概述

宁波方正根据发展战略需要,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安徽高新投持有的安徽方正20.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方正90.03%的股权。本次交易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638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1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4、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6、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心

416室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4MA2TJCKW2L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7600038%

2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4000020%

3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010%

4合肥东城产业安投徽资丰有原限药公业司股份有限公司2000010%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科创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

52000010%

限公司

6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0006%

7淮北开发区龙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003%

8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0002%

9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1%

合计200000100%

10、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高新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安徽高

新投及其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三、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3、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大道与秀湖路交叉口东南侧01号

4、法定代表人:方永杰

5、注册资本:26693.3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池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本次收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1宁波方正18693.3970.0324032.0790.03

2安徽高新投8000.0029.972661.329.97

合计26693.39100.0026693.39100.00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62198.0352013.02

负债总额40369.0828835.49

净资产21828.9523177.53

2025年度1-9月2024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0556.5616797.21

营业利润-903.73-2431.98

净利润-1348.58-2432.08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732.751534.31

净额

安徽方正主要从事锂电池结构件(顶盖、铝壳)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安徽方正位于巢湖市经济开发区的厂房于2025年5月完工投产使用。安徽方正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亏损,主要原因系安徽方正成立时间较短,由于前期客户市场拓展不足、产品有待市场验证等原因目前产能皆尚处于爬坡阶段,2025年的产能利用率尚不足35%,而安徽方正所处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折旧摊销等刚性成本较高,故公司目前尚处于亏损状态。

9、评估情况根据上海科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科东评报字〔2025〕第135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经市场法评估,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2430.00万元,较合并口径归母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10647.43万元,增值率48.88%,较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10170.67万元,增值率45.69%。

10、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32430.00万元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以31900.00万元作为标的公司的交易估值,并确认以

638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00%股权的成交价格。本次交易事项遵循

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1、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抢抓行业机遇,巩固业务布局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发展,锂电池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国内锂电池结构件市场规模预计达270亿元,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安徽方正作为宁波方正切入锂电池结构件领域的重要载体,对其进行进一步股权收购,是宁波方正加码新能源赛道、完善新能源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举措,在锂电池结构件、导电连接件等多个新能源相关细分领域的业务形成协同,全面提升其在新能源产

4业链中的竞争力。

(2)提升管控效率,强化业务协同,夯实转型基础

宁波方正截止评估基准日持有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03%的股份,本次收购行为将进一步提升宁波方正的持股比例,获得对子公司更强的控制权,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便于将安徽方正生产计划、资金调配等纳入公司整体规划,实现资源的集中优化配置,降低沟通和协调成本。收购增持股权后,双方的业务协同进一步深化,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12、其他情况说明

安徽方正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安徽方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一)标的股份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系指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

20.00%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5338.68万元注册资本),标的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二)标的股份转让和支付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20.0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5338.68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受让方,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380.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权。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转让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

2000.00万元,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向转让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4380.00万元。如逾期未支付,则除需支付上述标的股权转让款外,受让方还应当每日按未支付的标的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三)标的股份的基准日、交割日及过户

51、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共同促使标的公司在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成全部标

的股权转让款后的10日内,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对于该等变更登记均应提供必要的配合义务。届时,标的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修改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标的股权转让款之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享有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自交割日起,转让方不再享有标的股权所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和承担标的股权所对应的任何股东义务。

(四)税金和费用的承担

1、对标的股权转让过程中依法需要缴纳的有关税金款项,由各方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对标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过户登记费、手续费等,由标的公司承担。

(五)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于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获得应该获得的全部批准和授权。

2、各方保证为签订本协议而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转让方保证其对标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且该等标的股权已全部实缴到位,且该标的股权是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方式有效取得的,标的股权未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委托持股、收益权转让等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不存在任何针对持有该股权的诉讼、仲裁或争议,未被司法、行政裁决冻结,也不会受到其他方的追索。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与转让方承担的其它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相冲突。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实施本协议项下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外,转让方

不得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标的股权,不得对标的股权设置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

5、交割日前,转让方、标的公司应共同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正常经营,不

6得采取任何可能对标的公司资产、业务、标的股权或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六)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持两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系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后,子公司安徽方正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因战略发展和经营需要,经审慎决策,公司拟收购安徽高新投持有的安徽方正2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方正90.03%的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安徽方正的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战略布局。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存在亏损情形,若未来持续存在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3、《关于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7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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