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eo Kim Yong)
本人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Teo Kim Yong(张金荣),1953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1980年至 1985年,任 Edible Products Co. Ltd.市场营销经理。1985年至1987年,任 Hwa Jong Edible Oil Pte. Ltd.国际市场营销经理。1988年至 1989年,
任 Gardner Smith Pte. Ltd.董事。1989 年至 1991年,任 KECK Seng Pte. Ltd.市场营销总监。1991年至 1992年,任 Kim Kim Co. Pte. Ltd.总经理。1992年至 2016年,担任Wilma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丰益国际”)首席运营官及董事,负责棕榈和月桂酸油的生产与销售、棕榈油和生物柴油的贸易等业务。在此期间,本人担任丰益国际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执行风险委员会的委员,主要负责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风险监督。2021 年至今,担任 Willowlake Pte Ltd、J3 Trust Company Pte Ltd董事。2024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以上所有会议,并且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同时,本人共计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
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秉持专业精神和审慎严谨的态度,确保充分了解议案内容,为会议讨论和表决做好充分准备,让每一票反映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核心利益诉求。经本人核查与监督,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会与股东会的组织召开流程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决策事项均依规履行了完备且有效的审议程序,决策过程规范透明、合法合规。基于此,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表示赞同,未出现任何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外部审计单位、公司审计部和财务部及时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作为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督促作用,对公司发展战略、风险评估计划和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了决议。
四、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快报》《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通过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揭示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按照相关规则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且前述非独立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支持其业务开展;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并增补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1名。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世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增补独立董事陈世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15个子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订,进一步明确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等不同主体在法人治理中的权责,以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和募集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的运作要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八)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5、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日。在此期间,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经营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此外,本人还参加了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就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入交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发展战略的推进情况,并通过媒体渠道及时了解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行业专业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地提供相关资料以供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目标。在2025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获取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关键渠道。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2、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外部环境变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利益的因素,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应对潜在风险。3、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内容。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培训和自主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奠定了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客观、专业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内部控制的完善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与公司全体同仁共同努力,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eo Kim Yong)》之签署页)
述职人:
Teo Kim Yong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