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9证券简称:金龙鱼公告编号:2025-052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379号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Kuok Khoon Hong(郭孔丰)。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98人,代表股份
49149839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0.6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2人,代表股份489639930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1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6人,代表股份185846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997人,代表股份3603950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6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41人,代表股份
174548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56人,代表股份185846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8%。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913993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875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049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1%;反对875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91%;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3206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8%;反对1310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4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262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86%;反对1310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56%;弃权4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8%。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913242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11899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弃权55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297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77%;反对1189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8%;弃权55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5%。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3693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反对78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51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748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81%;反对7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8%;弃权5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1%。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Wilmar Distribution (Hong Kong) Limited(豐益營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益香港”)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878944439股,持股比例89.99%,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46399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65%;反对88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8%;
弃权5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639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65%;反对88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8%;弃权5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7%。
5.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913618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84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5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673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08%;反对8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3%;弃权5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9%。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906809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761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9%;弃权56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本议案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445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3%;反对7986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5%;弃权55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497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7949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弃权53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7.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5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7810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9%;弃权45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7.0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3719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3%;反对74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51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6717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7739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5%;弃权52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772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19%;反对7739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47%;弃权5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徐萍、陈奕仲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