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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0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00证券简称:肇民科技公告编号:2025-08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

午9:15时至2025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

(三)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8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972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3.41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

12160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67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4人,代表公司股份8125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7%。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84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125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84人,代表公司股份8125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7%。

(三)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肖俊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陆曙光律师、邱馨瑶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0%;反对193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

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4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61%;反对193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2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129522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5%;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8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35%;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8393%;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5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5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4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

弃权14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4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0%;弃权14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9516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0%;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20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3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6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12%;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20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9542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5%;反对17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39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98%;反对17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4%;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9524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4%;反对188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6%;反对188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76%;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7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29524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4%;反对19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6%;反对19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2%;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9524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4%;反对19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8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6%;反对19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2%;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4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2%。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9上审议通过。

2.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951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5%;反对193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

弃权158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6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8%;反对193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8%;弃权158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9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951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5%;反对191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

弃权178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6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8%;反对191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2%;弃权178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12952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10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1%;反对19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0%;弃权16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8%。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951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5%;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5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6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8%;反对19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弃权15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5%。

该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8%;反对196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弃权6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3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68%;反对196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8%;弃权6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

1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5%;反对196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弃权6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17%;反对196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8%;弃权6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5%;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84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17%;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9%;弃权84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表决结果:同意12952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1%;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63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75%;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9%;弃权63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8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3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6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9%;弃权8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8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13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3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6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9%;弃权8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8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23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6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9%;弃权8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62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6%;反对162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0%;

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59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07%;反对162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2%;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52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3%;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918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98%;反对194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9%;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陆曙光、邱馨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52025年12月8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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