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肇民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00证券简称:肇民科技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肇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5年2月24日,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持有公司181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49%)的股东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百肇”)计划在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079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079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持有公司181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49%)的股东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肇”)计划在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21079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以大宗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363237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已完成减持计划,有关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减持均减持股数(万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称价股)(%)

2025年3月18日

集中竞价

-2025年4月2942.4312107000.4995交易宁波百日

肇2025年6月5日-大宗交易38.6612107900.4995

2025年6月16日

合计24214900.9990

2025年3月19日

集中竞价

-2025年4月2943.5412107000.4995交易日宁波华2025年5月26日

肇大宗交易-2025年6月1639.0636323701.4985日

合计48430701.9980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宁波百肇无限售条件股份181440007.4853157225106.4863

宁波华肇无限售条件股份181440007.4853133009305.4873

合计3628800014.97062902344011.9736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宁波华肇、宁波百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21400股,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1日期间,宁波华肇、宁波百肇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307600股,详见公司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3、宁波百肇、宁波华肇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宁波百肇、宁波华肇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5、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