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时50分
*会议地点:线上通讯会议
*会议召集人:颜爱民
*出席委员:颜爱民、刘浩、邵雄辉
一、会议内容1.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委员的发言要点1.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12.审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3.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235872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委员签名:
颜爱民:
刘浩:
邵雄辉:
2025年4月8日



